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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濤地毯燃燒性測試儀參數

  • 發(fā)布日期:2020-08-06      瀏覽次數:943
    • 一,測試原理

        在規(guī)定條件下,將水平位置的試樣暴露在小火源即六亞甲基四胺片劑(以下簡稱片劑)的作用中,并測量試驗后的損毀長度和火焰蔓延時間。

      二,儀器特點

        不銹鋼箱體,配備可移動滑板。

        配備觀察鏡,方便觀測試樣。

        提供標準金屬試樣板。

        提供烏洛托品標準藥丸。

        提供不銹鋼螺母,可耐900℃高溫

        三,測試標準

        地毯燃燒性測試儀符合下列標準:

        ISO 6925 ISO 6925 BS 6307-1982

        CFR 1630/1631 BS 4790-1982

        BS 6307、BS 4790 16.CFR 1630/1631-2012

        結合標準和用戶需求。

      四,附件清單

        當你打開包裝的時候,請檢查下列材料:

        試驗箱1臺 試驗箱:內部尺寸為300mm×300mm×300mm,由硬質耐火絕緣板制成,具有與石棉水泥相似的耐熱性能,厚度不小于6mm。箱頂敞開,并有一塊用同一材料制成的可移動底板,結合處密接。

        注:能給出相同結果的其他試驗箱體均可使用。

        方形金屬板:230mm×230mm,厚(6.5±0.5)mm,中間開一個直徑為205mm,圓孔。

        干燥器:存放片劑及干燥試樣,建議使用變色硅膠作為干燥劑。

        烘箱:應有通風和恒溫控制。箱內溫度為(105±2)℃。

        手套:聚乙烯、聚丙烯和硅膠手套均可。

        鋼尺:分度值 為毫米。

        吸塵器:與試樣接觸的所有表面應平整光滑。

        實驗室通風櫥:容積約為2m3,密閉,試驗時排風裝置能關閉。通風櫥的前面或一個側面應裝有供觀察試樣用的玻璃窗。

        片劑:為六亞甲基四胺(商品名為烏洛托品)扁平片劑,每片質量為(150±5)mg,直徑為6mm。

        注:片劑貯存于干燥器內,可減少點燃時破裂的現(xiàn)象。

        計時器:可選用秒表。

        供電要求

        電源:AC 230V,1A,50HZ

        保險絲要求:

        用電入口(F2):5AL 250V

        控制電路(F1):T500mAL 250V

        供電系統(tǒng)(F3):15AL 250V

        為防止發(fā)生火災,請更換額定值相同類型的保險絲

        五,試驗方法

        2.1 試樣和調濕

        取樣與試樣選取

        按QB/T 1078的規(guī)定截取試樣

        試樣尺寸和數量

        每個樣品上至少截取八塊試樣,尺寸為230mm×230mm,允差±3mm。

        試樣取樣與試樣選取

        按QB/T 1078的規(guī)定截取試樣

        襯墊

        襯墊的使用不作規(guī)定,如果有關雙方認可,則本方法可用于評定地毯和襯墊的組合效果。

        試樣調濕

        用吸塵器清潔試樣,除掉絨毛頭上的散絨毛等雜物。

        按具體情況選用下述方法之一調濕試樣,試樣應單個、毯面朝上放置,或按有關雙方認可的方法進行:

        a法:采用ISO139中規(guī)定,試樣在溫度(20±2)℃,相對濕度(65±4)%的標準大氣中放置24h,然后取出放入密封容器內。

        b法:將試樣放在(105±2)℃的烘箱內烘2h后,把試樣移入干燥器內直至達到室溫。

        注:b法調濕的試樣更嚴格,a法調濕的試樣更現(xiàn)實,方法選擇應按具體情況而定。

      六,試驗步驟

        1. 應在溫度10℃~30℃,相對濕度20%~65%的大氣中進行試驗。

        2. 將試驗箱放入通風扇內,關閉排風裝置。

        3. 戴上手套從調濕大氣或干燥器中取出一塊試樣,對絨頭試樣,需沿逆絨頭倒伏方向將絨頭刷至直立。

        4. 將試樣使用面朝上平放在試驗箱底板上,將金屬板放在試樣上,四邊與試樣對齊。

        5. 取一片劑平放在試樣中心,用點燃的火柴或點火器的火焰與片劑表面輕輕接觸,點燃片劑。如需計時應啟動秒表,注意切勿以點燃的火柴和點火器的火焰接觸到試樣。

        試樣從容器或干燥器中取出至片劑點燃相隔的時間應控制在2min以內,如超過2min應另取試樣按3~5重新試驗。

        如點燃時片劑破裂,則試驗結果無效。

        6 點燃的火焰或任何蔓延的火焰燃燒至熄滅,讓有焰或無焰燃燒蔓延至金屬板孔的任何一邊緣,如達到以上兩個條件之一時,即為試驗終止,立即停止計時,開啟通風櫥的排風裝置,排除煙霧及有毒qi體。

        用鋼尺測量試樣的中心至損毀區(qū)邊緣的距離,單位為毫米(mm)。

        取出試樣,清除試驗箱內底板上的殘渣。各次試驗之間要有足夠時間以便試驗箱冷卻至室溫±5℃。

        按4~5規(guī)定的方法重復進行其余的七塊試樣。

        如需要,用計時器以秒計測量片劑點燃至火焰或無焰燃燒延至金屬板孔邊緣的時間。